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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字第21011220190007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厅要求,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要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而违规发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补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道办事处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建字第210112201900078号地块进行补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
地块名称 | 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 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道办事处 |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建字第21011220190007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王栋 15997165200 | 赵工024-24520801 |